6月26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5年第一批违规加价收取水电费典型案例。 案例一:白云区某园区管理方加价收取电费案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白云区嘉禾街某园区管理方,于2023年5月至2024年8月期间按当月向供电局购电的平均单价(含税)0.9元/度至1.3元/度收取租户电费,另按终端用户当月电费金额的15%收取租户综合服务费,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5年6月5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变相加价收取电费的行为,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并作出警告、罚款123034.76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天河区某园区管理方加价收取电费案 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天河区棠东村某园区管理方,于2023年5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分别按1.12元/度和1.14元/度收取租户电费,超过其向供电部门缴纳的电费单价,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5年3月27日,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并处罚款99000元。 案例三:海珠区某运营公司加价收取水电费案 海珠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海珠区聚德路某运营公司,于2023年5月至2024年7月期间按照5.2元/吨收取园区租户水费,超过其向自来水公司缴纳的水费单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按照0.8元/度至1.3元/度收取租户电费,超过其向供电部门缴纳的电费单价,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5年3月20日,海珠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92358元。 案例四:白云区石马村某厂房加价收取电费案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白云区石马村某厂房房东黎某某,于2024年5月至2024年11月期间按1.3元/度至1.38元/度收取租户电费,超过其向供电部门缴纳的电费单价,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案发后已退还全部多收电费,2025年2月18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9215.24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番禺区钟村街某商铺加价收取电费案 番禺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番禺区钟村街某商铺房东廖某某,于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期间按照1.7元/度收取租户电费,超过其向供电部门缴纳的电费单价,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案发后已退还全部多收电费,2025年2月7日,番禺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5254.28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增城区某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加价收取电费案 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增城区荔湖街某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按照1.2元/度收取某商业综合体租户电费,2024年4月至8月按照1.1元/度收取租户电费,超过其向一手物业公司缴纳的电费单价,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5年1月21日,增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9041.4元、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海珠区某酒店有限公司加价收取电费案 海珠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海珠区南珠路某酒店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至2024年7月期间按照0.8元/度收取租户电费,以0.5元/度收取专变服务费,实际电费收费标准仍为1.3元/度,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案发后已退还全部多收电费,2025年1月23日,海珠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天河区石牌街道某出租屋加价收取电费案 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天河区石牌街道南镇东大街某出租屋房东李某某,于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期间按1.5元/度向承租人收取电费,超过其向供电部门缴纳的电费单价,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5年3月24日,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并处罚款1117.32元。 案例九:黄埔区荔红路某出租屋加价收取电费案 黄埔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黄埔区萝岗街道荔红路某出租屋房东刘某某,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期间按1元/度向承租人收取电费,超过其向供电部门缴纳的电费单价,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案发后已退还全部多收电费,2025年3月24日,黄埔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亚兰 通讯员 穗市监 |
七部门发文推动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华农招生遇李鬼?虚假信息别轻信|真相调查近日,网络上流传低分可入华农缴费预留学位等招生信息经核实,这些均为不实传言华南农业大学招生办负责人表示,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所有录取工作均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不存在所谓降分录取花钱买名额等违规操作该校招生负责人特别提醒考生和家长,招生信息应以学校官网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布为准,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的虚假承诺对于任何以内部指标特殊渠道为名索取费用的行为,都要保持警惕并及时举报目前,校方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将依法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同时提醒广大考生,要通过阳光高考平台等正规途径报考,避免上当受骗“安全行动·2025”演练通告根据国家防灾减灾工作部署,为提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我国将于2025年春季组织开展代号为安全行动·2025的大型综合应急演练此次演练将重点检验各级应急指挥体系运行效率和多部门协同作战能力演练期间,部分地区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请广大市民提前规划出行路线相关区域将模拟突发险情,可能伴有警报声、救援车辆鸣笛等声响,请勿惊慌本次演练不设观众席,请市民朋友不要前往围观,避免影响正常演练秩序如发现可疑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向现场工作人员反映特此通告应急管理部2024年12月安徽各地开展“清明祭英烈”主题纪念活动高考期间,广东出动15.3万人次警力、788架次无人机保障考点治安交通